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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信用绥宁 优化生活环境
来源:绥宁县   发布时间: 2019-03-18

为了更好的提高市民的信用意识,3月15日,绥宁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发改局工作人员与县消协、县工商、消防等多家单位一起,借着”3.15”打假的春风上街宣传“信用,让消费者更放心”的主题信用知识。通过宣传,倡导诚实守信,失信惩戒,提升企业和个人信用的良好风尚。  
    我县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为核心,以“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支柱,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龙明主任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唐友柏任副组长的绥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目前,成员单位达41家,包括绝大部分党政机构、部分群团机构和公益性组织。

  (二)加强制度建设

   相继出台《绥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绥信发【2018】2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绥政办发【2018】55号),《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绥政办发【2018】61号),《关于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绥政办发【2018】62号),《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绥政办发【2018】63号)等系列文件。

  (三)构筑高效安全信用平台

   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进度安排,2018年6月绥宁县建成“一库一网一平台”并投入使用,实现与国家、省平台、市平台的互联互通。 截至目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信用数据六十多万条,“双公示”数据一千伍佰多条,覆盖面持续扩大。并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用风险提示和“一站式”信用查询服务。与此同时逐步推广信用信息应用,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整合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信用信息,以信用大数据为基础,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这四大领域为重点积极探索信用信息应用,提升绥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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